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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在与法医鉴定结论相比较而言,其证据效力不及鉴定结论。如果想推翻鉴定结论,只能持病历资料申请法院重新做法医鉴定。你所说的这个情况是可以重新做法医鉴定的.只是在重新鉴定过程中,着重要审查病历资料与法医部门的临床检查结果情况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的则一般以法医临床检查结果为准。直接的比如法医临床检查结果就是伤口处有标尺的照片。
(一)患者开具门诊诊断证明流程:患者门诊就医医生根据病情开具相关检查医生根据病情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患者持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至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门诊服务台)办理审核盖章手续门诊部工作人员审核、盖章、登记。
(二)门诊证明专用章由门诊部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工作人员要了解用章意图,根据管理规定加盖公章,盖印位置要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
(三)医生开具医学诊断书应客观、,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不得跨专业开具诊断证明;不得开人情假条,否则不予盖章。
(四)门诊患者须在开具《疾病诊断证明》的当日持我院门诊病历到门诊服务台办理审批盖章手续,原则上须本人办理,特殊情况可由被证明人的直系亲属持本院的就诊病历代办。如非当日需要系统核实无误后方能加盖公章。
(五)门诊病历、门诊报告单等原则上不需要加盖医院门诊证明专用章如有特殊情况要与相关检验检查部门核实,经门诊部主任同意,必要时要有分管领导批准,不得超越范围使用印章,并办理登记手续。
医院一般可以开具以下诊断证明书:1. 急性疾病:如急性胃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等。2. 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类风湿关节炎等。3. 传染病:如流感、肝炎、结核等。4. 肿瘤疾病:如肺癌、乳腺癌、结肠癌等。5. 外伤:如骨折、、创伤等。6. 手术:如阑尾炎手术、剖腹产等。7. 产假、病假等:需要提供合法的用途。不同的医院和地区可能对开具诊断证明书的病种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医院或相关部门了解。在申请诊断证明书时,需要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和身份证明,同时需要说明诊断证明书的用途,确保合法合规。
三甲医院是一般都是大型综合医院,是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优势:1. 医疗技术和设备先进:三甲医院拥有的医疗技术和设备,能够提供更加、的医疗服务,包括先进的医学影像、手术、诊疗等技术。2. 医疗资源丰富:三甲医院拥有更多的医疗资源,如医生、护士、病床、药品等,能够更好地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缩短患者等待时间,提高医疗效率。3. 医疗质量高:三甲医院具有更高的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生、护士等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较高,医疗服务规范、制度健全,医疗质量监管和评估更加严格。4. 科研能力强:三甲医院拥有更强的科研能力,医生和科研人员能够开展更多的医学研究和临床试验,提供更加先进的方案和,推动医学进步和发展。